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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糾紛處理——民法典在鄭州的適用
協商、訴訟、調解、仲裁。可以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
1、協商。指糾紛的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通過擺事實、講道理,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
2、調解。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
3、仲裁。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
4、訴訟。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終形式。所謂訴訟是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爭議的活動。
法律依據
《人民調解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引用法規
[1]《人民調解法》 第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二、鄭州合同糾紛如何起訴民法典?
準備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請立案。通常來說,當發生公司合同糾紛之時,如果協商或者調解都無法解答,此時可以向人民法庭申請立案。
在公司需要就合同起訴時,起訴公司應當準備一些材料提交人民法院,申請立案。具體材料如下
1、起訴狀,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
2、收集準備訴訟所需的證據,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公司有利的證據及復印件等;
3、帶足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人民法院經過審查會核查是否符合立案要求,然后給予回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三、鄭州異地仲裁合同糾紛找律師一般怎么收費
⑴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
2] ;
⑵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 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 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四、鄭州合同糾紛怎么起訴怎樣規定的
準備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請立案。通常來說,當發生公司合同糾紛之時,如果協商或者調解都無法解答,此時可以向人民法庭申請立案。
在公司需要就合同起訴時,起訴公司應當準備一些材料提交人民法院,申請立案。具體材料如下
1、起訴狀,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
2、收集準備訴訟所需的證據,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公司有利的證據及復印件等;
3、帶足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人民法院經過審查會核查是否符合立案要求,然后給予回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五、鄭州異地仲裁合同糾紛請律師費用
⑴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
2] ;
⑵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 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 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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