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區勞動法律咨詢電話
一、寶安區勞動合同范本是什么?
寶安區勞動合同要寫上雙方的真實信息、合同的期限、勞動報酬、工作的、勞動保護的條件、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勞動仲裁咨詢電話是多少?新勞動仲裁法律咨詢電話有哪些
勞動仲裁局咨詢電話是12021。當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有權申請仲裁、或者向有關部門投訴,具體采取哪種方式還是兩種方式并用效果較好,要看爭議的具體。勞動監察屬于行政執法,在勞動監察過程中,勞動監督機關一經作出處理決定,立即發生法律效力,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有關當事人不服處理決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在申請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不影響決定的執行。1.爭議發生后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6.調解不成,裁決。
三、取保候審公安局需要誰簽字嗎,法律上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專業分析辦理取保候審應當是公安局局長簽字批準。犯罪嫌疑人住所地派出所執行。具體規定是,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執行。必要時,辦案部門可以協助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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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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