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平臺New Title法律咨詢服務平臺
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申請的程序,法律規定
當事人需要先準備相關的證明材料,向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以后會在5天內完成相關的審查工作,不論法律援助機構是否提供法律援助,都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
二、法律申訴是一道什么法律程序,申訴和上訴有什么不同?
申訴是國家法律賦予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一項重要的訴訟權利,它和上訴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區別1、上訴必然引起二審程序;但申訴僅是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重要材料來源,是否能夠引起審判監督程序,必須由司法機關對申訴材料進行審查,確認生效裁判確有錯誤,并符合法律規定的重新審判的條件時,才能開始審判監督程序。
2、上訴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審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但申訴則不相同,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申訴的提出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3、上訴有法定期限限制;申訴則沒有期限限制。
三、法律顧問是指哪些人?他們與律師有何不同?法律法規有什么規定?
法律顧問不一定就是律師,也有可能是其他的自然人或者是組織。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律師事務所專職執業的律師,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四、要約邀請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要約邀請的法律效力是,如果要約邀請給善意相對人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要約邀請人需承擔相應責任。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條規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標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的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和宣傳的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條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條
五、申請訴訟時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1、須有請求權的存在。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也就無從適用訴訟時效。
2、須有怠于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于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致使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事實,訴訟時效還可以“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后繼續計算。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