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落水死亡法律咨詢哪個部門負責?
一、游泳館小孩溺水身亡,誰負責?
游泳館小孩溺水身亡的責任認定1.如果游泳館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小孩溺水身亡的,由游泳館負責,小孩自己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游泳館的責任。
2.如果游泳館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小孩因為自己原因溺水身亡的,一般自行負責。
3.如果第三人導致小孩溺水身亡的,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二、小孩在幼兒園受傷由誰負責有法律規定
小孩在幼兒園受傷由幼兒園負責,在幼兒園被第三人造成損害的則由第三人負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幼兒園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三、小孩監護人去世怎么辦?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小孩得監護人去世,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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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四、救援人員誤把落水人員當成人,導致死亡,能否獲賠?
營救落水人員而導致見義勇為者自己死亡的,不能向受益人索要賠償,而只能向侵權人索賠,但可以向受益人主張適當補償。見義勇為的構成要件是什么,有哪些具體情形可以評選見義勇為,還可以點擊在線律師咨詢,我們幫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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