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可以不取保嗎
一、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可以不能取保候審嗎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取保候審的規則及公安部關于取保候審的規定,對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給予取保候審1、對于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
2、對于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審。
3、以自傷、自殘方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二、取保候審的程序,取保候審的程序,取保候審的過程
1、本人或家屬及聘請的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辦案機關填寫《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經縣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3、提出保證人或提交保證金,經辦案機關審查。有保證人的,填寫保證書。
4、填制《取保候審決定書》。
5、向被取保候審人宣布規定,交代事項,告知法律責任。
6、將被取保候審人移交派出所執行。
7、解除取保候審(最長時限為十二個月)。
三、取保候審的時候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么?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四、取保候審可以不取保候審嗎,取保候審的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五、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么,取保候審的具體條件有那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六、哪些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要符合什么條件
1、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2、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關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4、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5、對已經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是證據不足的。
6、對于已經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辦結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包括一審和二審),采取取保候審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7、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認為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審判的,可以對其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
8、公安機關對于提請逮捕后,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或者移交起訴后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