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服務員項目實施計劃方案
一、如何申請法律援助中心律師,法律有哪些規定
當事人需要先準備相關的證明材料,向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以后會在5天內完成相關的審查工作,不論法律援助機構是否提供法律援助,都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
二、請托辦事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建設工程糾紛處理方式1、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處理過程中,不輕易打官司;在合同履行中,要及時簽證及保存相關證據。
上述案例乙方承包方曾咨詢過律師,對于有哪些好的創業項目。但該案律師沒有掌握應有的證據而貿然起訴,結果出現上述情況。因此,在糾紛處理中,起訴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應該綜觀全局做判斷。專業的法律人士更應當從多方面、多角度考慮訴訟可能帶來的后果,以更客觀的角度提出解決方案供建筑公司管理者參考。
2、建筑工程糾紛發生時,應學會最大程度地保護企業利益,防患于未然。
上述案件中,乙方承包方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在塌方及其他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竣工事件發生時,竟然絲毫無使用簽證制度的意識;導致糾紛發生時,無證據來支撐自己。
乙方承包方事前既未采取簽證管理等控制措施,也未在訴訟階段中完善好相關證據,最后只能由自己承擔賠償巨額違約金的責任。
3、糾紛處理方法的多樣化。訴訟方式以外,其實,你看創業項目。糾紛處理的方法還有口頭、書面、律師函、訴前調解等四種。這五種處理方式不一定是漸進式的,而是在處理過程中交互使用,才能達到最好效果。
每一種處理方式各有利弊。口頭方式最為便利,使用得最頻繁,但在證據效力上卻最薄弱,一般不推薦使用。
書面方式是最佳方式,特別是在建設工程糾紛過程中,應該及時簽證,或使用索賠文件或其他書面函件以保存證據,書面的文件保存完整在訴訟過程中也較能形成證據鏈。尤其要注意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文件的使用,一旦發生糾紛,它們可以作為證據,但要注意保存好電子郵件、傳真接收、發送文件時的證據。
三、設立法律服務咨詢公司有哪些條件呢?
1.公司必須依法設立。公司的依法設立主要是指設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設立必須依據法定的程序辦理相關的登記手續,領取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凡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公司,必須依照我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設立。
2.公司必須具備必要的財產。一定的財產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質基礎。公司作為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必須有其可控制與支配的財產,以從事經營活動。
3.公司必須有自己的名稱。公司的名稱相當于自然人的姓名,可以自由選用,但必須標明公司的種類,即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必須具有完備的組織機構。規范的內部治理結構是公司法人不同于很多其他法人組織的重要標志之一。公司作為法人并無自然實體,必須設立公司機關以決定和實施公司的意志。公司健全的組織機構是其公司法人意志得以實現的組織保障,它包括公司的權力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
5.公司要有自己的經營場所。它是公司實現其設立目的所實施經營的地方;公司還必須有自己的住所,其住所可與其場所一致,也可以不一致。但住所是公司法律關系的中心地域,凡涉及公司債務之清償、訴訟之管轄、書狀之送達均以此為標準。
6.公司必須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1公司的獨立權利。原則上,對于公司的合法目的而言,公司幾乎是與自然人一樣的獨立實體。公司若要與自然人一樣,就必須擁有權利。這些權利是非常廣泛的,如以自己的名義擁有財產包括不動產的權利、起訴和應訴的權利以及在公司目的范圍內從事任何合法的經營活動的權利。
2公司的獨立責任。公司必須在依法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的基礎上自負盈虧,用其全部法人財產對公司債務獨立承擔責任。公司獨立承擔責任,就意味著股東除承擔對公司的出資義務外,不再承擔任何其他責任,即股東的有限責任。
四、法定監護人的設定?,法律有哪些規定?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五、申請法律援助律師需要哪些條件?
當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況的證明文件即可。法律援助機構將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對其申請進行審查。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七條 公民申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引用法規
[1]《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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