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雙方自建房拆遷補償金應該如何劃分?
一、買賣雙方自建房拆遷補償金應該怎么劃分?
買賣雙方自建房拆遷補償金一般會劃分給買方,由于自建房是沒有房產證的,故此不能根據房產證上的名字確定該自建房的歸屬,故此在政府或者是企業單位拆遷房屋時,買賣自建房的雙方,若是想要獲得拆遷補償,必須要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是自建房的所有者。
二、購買自建房國家拆遷補償金可以獲得嗎?
購買自建房國家拆遷補償金是不能獲得的,只有在我國農村地區才可以修剪自建房,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此類房屋是不可以買賣的。故此若是自建房被國家拆遷,此時購買者并不能獲得補償金,通常情形下,依舊是自建房原來的所有者獲得補償。
三、自建房拆遷有補償金嗎自建房屋拆遷有補助嗎
自建房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農村自建房拆遷賠償費標準,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征地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1、對未轉為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3、拆遷房屋其他補償項目 律師應了解并告知當事人,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搬家補助費、設備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并自過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四、購買自建房可以獲得國家拆遷補償金嗎?
1、購買屬于合法建筑的自建房國家拆遷補償金可以獲得。征收拆遷時可以按照土地證記載的性質用途面積結合國土部門房屋測繪數據進行補償,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2、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五、城市自建房拆遷有補償嗎?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農村自建房拆遷賠償費標準,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征地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法律條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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