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侵權案件損失舉證主要是指什么?
一、財產侵權案件損失舉證主要是指什么
財產侵權案件損失舉證主要是指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和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的情況。
二、公司法人侵占公司財產一般被視為什么案件?
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產屬于職務侵占,涉嫌刑事犯罪職務侵占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三、侵占財產屬于刑事案件嗎,具體規定是什么
屬于刑事案件。侵占財產的這種行為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違法犯罪的行為,是屬于刑事案件中的一種。侵占財產的行為將會對他人的財產安全構成極大的威脅,將會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給予不程程度的處罰。
四、財產損害賠償侵權行為實施地是否是其管轄地?
財產損害賠償侵權行為實施地是其管轄地,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要區分不動產和動產確定管轄。不動產的損害賠償糾紛,應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動產的損害賠償糾紛,適用一般地域管轄,一般由造成動產損毀的侵權行為實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的損害處理規定
1、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返還財產;
2、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賠償;
3、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4、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5、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于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6、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7、返還執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8、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六、當個人財產被侵占可以報警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當個人財產被侵占可以報警,這是當事人擁有的權利。因為財產被他人侵占,是自身擁有的財產所有權被他人侵害,因此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處理的。但是侵占罪是屬于自訴案件,所以需要受害者自己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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