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縣工傷賠償咨詢
一、工傷有工傷保險,可是醫藥費是自己出的,該怎么找單位
可以先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后,再向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具體幾級傷殘以鑒定結果為準,最后,雙方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有工傷保險的,除社會保險部門支付勞動者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外,用人單位一般需要支付勞動者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交通費等等費用,沒有工傷保險的,全部由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
二、工傷認定管轄貴州的規定是怎樣的?
對于工傷認定的管轄權,目前大多數地方都是由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注冊地或企業繳納工傷保險費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但也有個別地方由事故發生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
三、工傷認定由哪里出錢,具體申報程序是什么?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看,一般來講是由工傷保險負責,如無保險則由單位負責。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四、工傷保險找誰?
一、工傷保險找誰賠償的話,如果你所在單位或者雇主沒有幫你購買工傷保險,你所受傷害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全部都由該單位或雇主來承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第六十二條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二、如果用人單位按照法律規定到社保局幫你購買了工傷保險的,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事故之后的費用,由社保局(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大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小部分。具體分擔如下1、參保單位職工發生工傷后,由社保局(工傷保險基金)承擔下列費用(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的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工傷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職工的搶救醫療費、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十)工傷認定調查費;(十一)工傷預防費;(十二)職業康復費。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五、在公司工作受傷了,怎么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1、如果公司依法為員工交納工傷保險的,意外發生后,由公司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即可。
2、如果公司無為員工交納工傷保險的,員工能夠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承受工傷保險待遇。
3、其中,工傷認定到當地人社部門申請認定,傷殘判定是傷情穩定后,通常是出院以后,到當地勞動本領判定委員會申請,相關申請手續按當地要求為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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