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曠工時,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需要注意什么?
員工曠工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需要注意的有其必須是員工親自簽署過的相關制度,并且企業應該向曠工者發出《催告信》要求曠工者限期回企業上班,《催告信》要用掛號信發出以便收取回執。具體情況涉及方面比較多,而且較為復雜,我們在正文中進行詳細說明。
二、員工曠工如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曠工,是需要根據單位的規定執行,滿足被辭退的條件之后,單位辭退員工時終止勞動合同,法律上并沒有說曠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引用法規
[1]《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
[2]《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3]《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九條
三、如何解除員工曠工的勞動合同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曠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按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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