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勞動仲裁電話
一、東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所需材料申訴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相應的能證明仲裁請求的證據材料;
2、仲裁當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必須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具體明確委托權限有無代為提出、承認、放棄和變更申訴請求、代為進行和解權利。
3、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申訴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郵政編碼以及聯系電話和被訴人(企業)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申訴書應當著重闡明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4、申訴人和被申訴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二、東莞市未參保個人怎樣申請工傷認定?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職員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用。如單位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工傷職員仍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工傷認定與勞動能力鑒定,但相關賠償由用人單位自行承擔。
三、東莞市非法用工仲裁申請書怎么寫
您好!以下就是東莞市非法用工仲裁申請書范文申 請 人:××,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所:成都市××街×號×單元×號(必須是現住址)電話:×××××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被申請人:××××住 所:成都市××路××號(必須是現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董事長(公司需注名法定代表人和職務)請求事項:1、解除商品房預售合同,按已付房款的
5%支付違約金 11356元。
2、返還首付款
71480.18元,天然氣入戶費 3950元。
3、本案仲裁費由被申請人承擔。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 2000年 8月 24日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預 售)合同》 (證據之一) 。合同約定,由申請人購買被申請人位于×××路××號商品 房一套,建筑面積 127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 113平方米,公攤面積 14平方米。銷 售價格為實得建筑面積(即套內面積)
2108.56元 /平方米,房款共計
238267.28元。 交付房屋時間為 2001年 3月 28日, 交房后 180日內由被申請人協助申請人辦理房產 權屬證書。此外,合同對付款方式、面積差異處理辦法、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式 等均作了詳盡約定。合同簽訂后,申請人按約支付了首付款
71480.18元(證據二) 。 并同時辦理了銀行按揭手續,事后被申請人擅自改變了該房的室內設計方案,且并未 按合同約定事先通知申請人。 被申請人也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 申請人。上述事實說明,被申請人不按合同履行義務,已構成違約,其行為已嚴重侵害了 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規定向你會申請仲裁,望能及時依法 作出公正裁決。此致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人: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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