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能成為律師
一、按照規定,成為律師需要什么條件
1.需要的條件為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品行良好;同時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未被開除公職或者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條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
(四)品行良好。
2.實行國家司法考試前取得的律師資格憑證,在申請律師執業時,與國家司法考試合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五條
二、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可以做什么
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可以做下列事情1、從實體上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
2、從程序上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其他法律幫助。包括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有關法律問題;
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代寫有關文書,案件宣判后,應當了解被告人的態度,征求其對判決的意見以及是否提起上訴等。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
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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