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傷處理與賠償
一、工地上班受傷,工地要求工傷賠償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標準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根據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和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工傷賠償工地上受傷 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和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二、工地工傷,工地工地工傷賠償標準是多少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你好,關于工地工傷賠償標準你可以參考以下資料1、工傷期間可以要求享受醫療保險和傷殘保險待遇。如果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2、醫療保險待遇的 可以要求支付醫療費、伙食補助費、食宿交通費、必要的營養費、停工留薪期間工資、護理費,導致殘疾的還要支付輔助器具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停工留薪期間工資《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的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原正常工資發放。 護理費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3、傷殘保險待遇 1傷殘補助金 工傷要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是24個月,二級是22個月,三級是20個月、四級是18個月、五級是16個月,六級是14個月,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 一級本人工資的90%;二級本人工資的85%;三級本人工資的80%;四級本人工資的75%。五級本人工資的70%;六級本人工資的60%。
4、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后,工傷保險關系終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1條
三、工地工傷的賠償標準,工地臨時工工傷能賠償多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工傷的賠償標準如下 (一)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就不需要一定到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交通食宿費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三)康復治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四)輔助器具費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以上勞動法工地工傷賠償標準,請采納。四、工地發包工傷,工傷賠償標準
你好,關于工地工傷賠償標準你可以參考以下資料1、工傷期間可以要求享受醫療保險和傷殘保險待遇。如果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2、醫療保險待遇的 可以要求支付醫療費、伙食補助費、食宿交通費、必要的營養費、停工留薪期間工資、護理費,導致殘疾的還要支付輔助器具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停工留薪期間工資《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的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原正常工資發放。 護理費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3、傷殘保險待遇 1傷殘補助金 工傷要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是24個月,二級是22個月,三級是20個月、四級是18個月、五級是16個月,六級是14個月,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 一級本人工資的90%;二級本人工資的85%;三級本人工資的80%;四級本人工資的75%。五級本人工資的70%;六級本人工資的60%。
4、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后,工傷保險關系終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1條
五、工地工傷,包工頭要賠償嗎
如果是民事責任關系,首先是包工頭賠償,發包人、分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是工傷陪償,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21〕12號) 四、建筑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一般指的就是包工頭。 所以,建筑工地發生工傷事故,事故當事人或其近親屬向獲得工傷賠償應當將該包工頭上級有資質的發包方列為被申請人(一般為工地施工總承包企業、施工分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包工頭作為第三人出現。工傷賠償數額由有資質的發包方支付。 一般該類案件,工傷賠償數額由有資質的發包方支付后,發包方會以各種理由克扣或拖欠涉事包工頭的工程款,用以平衡其損失。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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