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遠縣免費法律咨詢
一、懷遠縣律師具體收費標準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一、計件收費(一)代理刑事訴訟案件
1.刑事訴訟案件分階段收費
1、偵查階段
1200-8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
1200-8000元/件
3、審判階段
1200-15000元/件
2.擔任刑事自訴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的標準收費。
(二)代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或爭議標的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每件收費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
2.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上——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
4-
6%
50萬元以上——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
3-
5%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
2-
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
1-
3%
1000萬元以上
1-
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審、重審和再審案件、刑事死刑復核案件的,執行一審收費標準;但代理一審后再代理二審、或代理二審后再代理重審、或代理一審、二審后再代理再審的,按一審標準酌減收費。
二、計時收費
律師辦理上述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計時收費,具體標準如下
(一)每小時60-1200元,不足1小時超過30分鐘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不收費。
(二)計算工作時間是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有效工作時間,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調查取證、查閱案卷、起草訴訟文書和法律文件,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應訴、參與調解和談判,代辦各類手續以及辦理其他相關法律事務的時間,具體如何計算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在輸法律事務時,花費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內)的時間,以一半計時。
二、懷遠縣請律師多少錢
一、計件收費(一)代理刑事訴訟案件
1.刑事訴訟案件分階段收費
1、偵查階段
1200-8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
1200-8000元/件
3、審判階段
1200-15000元/件
2.擔任刑事自訴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的標準收費。
(二)代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或爭議標的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每件收費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
2.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上——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
4-
6%
50萬元以上——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
3-
5%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
2-
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
1-
3%
1000萬元以上
1-
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審、重審和再審案件、刑事死刑復核案件的,執行一審收費標準;但代理一審后再代理二審、或代理二審后再代理重審、或代理一審、二審后再代理再審的,按一審標準酌減收費。
二、計時收費
律師辦理上述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計時收費,具體標準如下
(一)每小時60-1200元,不足1小時超過30分鐘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不收費。
(二)計算工作時間是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有效工作時間,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調查取證、查閱案卷、起草訴訟文書和法律文件,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應訴、參與調解和談判,代辦各類手續以及辦理其他相關法律事務的時間,具體如何計算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在輸法律事務時,花費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內)的時間,以一半計時。
三、風險代理收費
三、湖南省永州市寧遠縣交通違章處理需要帶什么材料
1、車輛行駛證原件或復印件;
2、車輛駕駛人駕駛證原件;
3、車輛駕駛人身份證原件;
4、現金和銀行卡。
交通違章定義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
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準隨意占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四、貴州要怎樣識別要約邀請、要約
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上的責任。
2、目的不同。要約后,一旦相對人作肯定答復,則合同成立;要約邀請,則不是以訂立合同為直接目的,它只是喚起別人向自己發出要約或使自己能向別人發出要約的行為。
3、是否明確具體。要約必須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條款。而要約邀請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條款。
4、針對對象不同。一般而言要約針對是對象明確而具體,而要約邀請的對象則一般是不特定的大眾。
五、貴州要怎么識別要約邀請、要約
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上的責任。
2、目的不同。要約后,一旦相對人作肯定答復,則合同成立;要約邀請,則不是以訂立合同為直接目的,它只是喚起別人向自己發出要約或使自己能向別人發出要約的行為。
3、是否明確具體。要約必須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條款。而要約邀請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條款。
4、針對對象不同。一般而言要約針對是對象明確而具體,而要約邀請的對象則一般是不特定的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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