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陽市汝州市的產假和陪產假是什么?
一、河南省安陽市汝州市產假和陪產假是怎樣的
國家法定產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條例規定的可延長產假三個月。
法律規定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二、新鄉市衛濱區產假天數是好多
國家法定產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條例規定的可延長產假三個月。
法律規定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三、河北省保定市沙河市產假天數是好多
1、正常產假98天(符合規定可延長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無論一孩、二孩還是政策內多孩都享受延長產假60天,并給予配偶15天陪產假;
3、延長婚假、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婚、產假待遇。
法律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延長產假六十天,并給予配偶護理假十五天。延長婚、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婚、產假待遇。
引用法規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1]《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八條
四、常州市產假天數是怎樣的
正常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規定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法》第十條女職工的產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給予二十至三十天的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的,產假四十二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九十天。
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法》 第十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五、常州市溧陽市產假的法律規定多少天
正常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規定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法》第十條女職工的產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給予二十至三十天的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的,產假四十二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九十天。
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法》 第十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六、河南省安陽市林州市產假時間有多少天
國家法定產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條例規定的可延長產假三個月。
法律規定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