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工傷怎么賠償
一、沒有勞動合同,單位怎么賠償工傷
沒有勞動合同工傷要怎么辦沒有勞動合同也可以申請公司理賠,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二、韓國工傷賠償
工傷職工賠償項目及標準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標準詳見2;2、造成傷殘的賠償醫療費根據醫藥費和住院費等收款憑證計算;住院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本單位沒有標準的按30元/天計算;殘疾輔助具費按需確定;工傷期間的工資停工留薪期不得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可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12個月;傷殘等級評定后,享受傷殘待遇;住院期間護理費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傷復發治療期需要護理的,憑醫療機構證明,由用人單位負責護理或者按月支付護理費。護理費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其中,已享受生活護理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復發治療期間護理費與生活護理費的差額部分。生活護理費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以上就是關于韓國工傷賠償金問題的回答。
三、工傷,單位不賠償怎么辦
1、如果工傷不賠償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工傷職工及親屬在申報工傷和處理工傷保險待遇時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可按規定申請勞動仲裁。
2、工傷職工親屬對勞動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及工傷保險機構待遇支付決定不服的,可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對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傷殘等級鑒定結論不服的,可向上一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省級勞動鑒定機構作出的復查鑒定為最終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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