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法律
一、醫療糾紛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醫療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權利受損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我國民法典規定,公民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一、保證期間與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保證期間與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我國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侵權行為有訴訟時效嗎
侵權行為有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三、交通事故訴訟時效是多久
發生交通事故,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溫馨提示】這是根據當前問題的經驗總結,不同地區的法院在審判尺度上有細微差別,這是很正常的現象。辦理案件盡量選擇專業的律師,點擊快速咨詢,與律師一對一溝通法律訴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二、醫療糾紛案件如何訴訟,有哪些相關的法律規定
專業分析
醫療官司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溫馨提示】
通過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夠解答您所面臨的問題。平常我們可以多多學習了解法律知識,這樣在面臨法律問題需要解決時,我們就能夠通過學習到的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如果您還需要其他方面疑問的話,可以點擊咨詢,本站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三、醫患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法律怎樣規定
1、國家完善相關立法。由于社會的發展和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醫療糾紛案件將會逐年增長,國家完善立法,統一賠償標準勢在必行。國務院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賠償項目與標準上均有所不同,而且重的過錯行為獲得的賠償還不如輕的過錯行為,這種不均衡就導致了實踐中適用依據的分歧。
2、地方政府建立醫療糾紛調解中心。就像建立交通事故速調中心一樣,地方政府建立醫療糾紛調解中心,可以專業從事醫療糾紛調解處理和醫療過失防范工作,從而可以專業快捷地解決醫療糾紛,減少雙方當事人的訴訟負累,也讓受害方盡早從陰霾中走出。這個平臺可以設在地方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協調下,醫患雙方坐下來談賠償或補償問題。這種解決問題的途徑是非常行之有效的。
3、醫院建立健全醫療過失行為的內部報告制度,積極組織自查自糾專項整治活動,讓可能醫療過失行為的后果不致于過度放大。這就需要我們的院方樹立預防為主的觀念,制定有效的預防性措施。醫院管理者應順應形勢的需要,提高安全管理意識。提高自身素質,改善醫療服務質量,最終樹立起以患者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同時,要加強告知義務的履行,降低可能的醫療風險。當然,如果發生了此類風險事件,也應當熱情接待,妥善處理。在糾紛處理過程中,患者處于整個事件的中心,患者對投訴事件的處理要求,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受醫院態度的影響。如在糾紛的早期就以高壓態度對待,往往會激化矛盾,迫使患者提起訴訟。因為客觀上患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所以醫務人員應以尊重、理解、同情的心態與投訴者對話,多考慮如何去緩解、疏導投訴者的過激情緒,多傾聽而不急于為自己辯解,控制事件的發展,化干戈為玉帛。
4、患者方應當尋求正當合法途徑解決此類糾紛,避免將惡性影響擴大。患方在爭議中應當以合法為基礎,合情合理地提出賠償要求,而不應采取違法行為,比如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的;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的;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占據辦公、診療場所,影響正常工作、診療活動的;在醫療機構內、外拉橫幅、設靈堂、張貼大字報、堵塞交通、干擾診療環境;搶奪尸體或拒不將尸體移放太平間等等。這些不理智的行為,干擾和破壞醫療公共秩序,是對其他病人醫療權利的侵權,也是對醫院及其醫務人員依法職業的侵權。正常的做法應該是,先封存病歷,與院方協商解決,或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持下談判,或向人民法院提出醫療損害賠償訴訟。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