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縣工傷咨詢
一、工傷認定的地方在哪里?
具體如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以上是關于工傷認定的地方在哪的相關回答,請采納。
二、報工傷去哪個部門,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報工傷去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如果不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三、工傷咨詢找什么部門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發生工傷事故后,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可以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而在實踐中,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一般是指市一級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而一般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往往會委托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接收材料、送達文書、調查取證等。由此結合實踐,一般發生工傷事故后,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參保地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立的工傷科、社保科等部門咨詢申請工傷認定所需要材料以及注意事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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