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訴訟離婚
一、離婚訴訟有沒有一定要請律師,程序如何,一方拒絕離婚應該如何辦
離婚案件如果雙方爭議不大,或者雖然有爭議,但彼此都能把情況說清楚,根本沒有必要請律師。離婚案件中的法律關系絕大部分不復雜,沒有必要獲得律師的所謂專業幫助。離婚案件第一次法官大多會進行調解,或者判決駁回請求,不會輕易判離。除非確實無可能繼續的。第二次再起訴,基本就判離了。即使涉及孩子撫養、財產分割,其實就算請了律師,說的那些答辯意見都是套話,最終還是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綜上,只要具備基本的文化素養,能夠把話說利索的,完全可以自己打離婚官司。沒有必要浪費錢請律師。
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是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應當先行調解;法院會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經法院審理后,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二、訴訟離婚如何辦理,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訴訟離婚的程序為,想要離婚的一方先向法院提交起訴材料,法院在收到當事人的起訴材料后會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在受理離婚案后,首先對當事人進行調解,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根據庭審情況,可能會再進行調解,最后法院做出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但是原告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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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訴訟離婚如何辦理,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訴訟離婚辦理手續一般為
1、準備材料,包括證據材料、結婚證明和起訴狀等;
2、至管轄地法院立案;
3、法院受理后,會通知雙方當事人,并進行調解;
4、調解不成的,法院準備開庭審理;
5、法院進行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
6、執行判決結果。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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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四、如何辦理涉外訴訟離婚,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般按照下列方式辦理涉外訴訟離婚
1、如果是在國外結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如果是在國內辦理的結婚登記的,向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辦理訴訟離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三條
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五、訴訟離婚,被告不離怎么辦,亦或者被告不出庭怎么辦
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于不愿離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傳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應訴。對于這類離婚案件,分兩種情形處理1、本人確不愿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9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本人既不愿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對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可按該司法解釋的第112條規定的屬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睂τ诒桓婀室馓颖懿坏酵サ?,可以依法強制其出庭應訴。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29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12條規定的屬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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