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需不需要請律師
一、民法典規定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材料?不請律師可以嗎
您好,離婚訴訟直接去法院提起訴訟就可以了。具體需要準備以下訴訟材料①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②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③結婚證(如若結婚證丟失,應去原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一般為民政局)補辦結婚證或者要求開具具有婚姻關系的證明)
④戶口本(有子女的)
⑤出生證(有子女的)
⑥財產證明(例如房屋產權證、車輛證明、銀行存款)
二、離婚訴訟有沒有一定要請律師,程序如何,一方拒絕離婚應該如何辦
離婚案件如果雙方爭議不大,或者雖然有爭議,但彼此都能把情況說清楚,根本沒有必要請律師。離婚案件中的法律關系絕大部分不復雜,沒有必要獲得律師的所謂專業幫助。離婚案件第一次法官大多會進行調解,或者判決駁回請求,不會輕易判離。除非確實無可能繼續的。第二次再起訴,基本就判離了。即使涉及孩子撫養、財產分割,其實就算請了律師,說的那些答辯意見都是套話,最終還是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綜上,只要具備基本的文化素養,能夠把話說利索的,完全可以自己打離婚官司。沒有必要浪費錢請律師。
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是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應當先行調解;法院會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經法院審理后,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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