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的律師
一、婚前男方出錢付首付,女方貸款買的房,房產證寫女方名字,離婚房子歸誰
1、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歸男方所有。一方幫忙還貸款的,那么根據另一方的出資比例,然后根據房產的價值進行補償給對方,但是對方沒有分割房產的權利。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二、老公婚前的房產,無貸款,但是房產證上加了女方名字,離婚能否分割房產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一方將婚前房產加了配偶的名字,如果加名的原因,實際是對另一方的贈予,那么房屋一旦辦理完增名手續,房產就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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