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師離婚房產分割
一、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離婚時房子怎么去分割有沒有法律規定
如果在離婚時沒拿到房產證的,法院在離婚判決時將會對房產不予處理。
按照目前的情況,要是在離婚時還沒取得房產證的大部分是由于現在房子還在還貸中,因此還沒拿得房產證。
這種情況下,離婚時想要分割房產的話,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者是說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的,只要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法院在離婚判決時將會對房產不予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二、房子有銀行按揭貸款,,離婚后房產該如何分割
1、如果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有貸款的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的方式是首先可以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原則進行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還貸,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房屋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債務也歸該方,產權登記一方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第二款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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