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的子女撫養權
一、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的問題,離婚時子女撫養費怎么算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離婚后,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權改子女的姓嗎
離婚后撫養子女一方不能未經對方同意變更子女姓氏。即使未經對方同更改了孩子的姓氏,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九條,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父或者母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當責令恢復原姓氏。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九條
三、離婚后不給撫養費,子女有撫養權嗎
當事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離婚協議,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作了約定,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或到法院進行協議離婚。離婚后一方不承擔撫養費,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通過組織部門(如不承擔撫養費一方的組織或其他社會組織)、親朋好友作工作,勸說另一方主動履行撫養協議。離婚后子女撫養費不給,可以子女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人民法院會依法作出裁定。
四、離婚子女撫養權如何爭取,離婚子女撫養權如何爭取,離婚
離婚孩子撫養權如何爭取在律師代理的離婚案件當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除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
五、如何爭取女方離婚后的撫養權,離婚后女方有權爭取撫養權嗎
離婚后,女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爭取孩子的撫養權1、與男方友好協商,協商一致的,可共同到法院變更孩子撫養權。
2、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起訴,申請變更撫養權。
3、到法院起訴時,需要有證據證明男方不適宜撫養子女,或者認為子女隨本人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長。如果沒有相關證據,法院一般不支持變更撫養權的請求。 最高法院關于子女撫養的意見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以上就是有關離婚后女方如何爭取撫養權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滿意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