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測量
一、房產證面積大于實際房屋面積,拆遷賠償時是房產證面積還是測量面積
1、根據房產證是法律規定的面積,進行改造的不進行補償。
2、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第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條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五條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六條
二、你好,問一下房屋拆遷測量面積是怎么算的
1、房屋面積計算系指外圍水平面積及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積、共有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等的測算。
2、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按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層高
2.20米(含
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積系指各產權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積。
4.房屋使用面積系指房屋戶內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間面積,按房屋的內墻面水平面積計算。
5、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米以上計算。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暗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
6、房屋所在層次是指本權屬單元的房屋在該幢樓房中的第幾層。地下層次以負數表示。
三、我想請教一下房屋拆遷測量面積是如何算的
1、房屋面積計算系指外圍水平面積及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積、共有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等的測算。
2、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按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層高
2.20米(含
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積系指各產權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積。
4.房屋使用面積系指房屋戶內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間面積,按房屋的內墻面水平面積計算。
5、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米以上計算。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暗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
6、房屋所在層次是指本權屬單元的房屋在該幢樓房中的第幾層。地下層次以負數表示。
四、請教一下房屋拆遷測量面積是怎樣算的
1、房屋面積計算系指外圍水平面積及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積、共有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等的測算。
2、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按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層高
2.20米(含
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積系指各產權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積。
4.房屋使用面積系指房屋戶內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間面積,按房屋的內墻面水平面積計算。
5、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米以上計算。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暗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
6、房屋所在層次是指本權屬單元的房屋在該幢樓房中的第幾層。地下層次以負數表示。
五、你好問一下針對于房屋拆遷測量面積是如何算的
1、房屋面積計算系指外圍水平面積及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積、共有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等的測算。
2、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按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層高
2.20米(含
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積系指各產權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積。
4.房屋使用面積系指房屋戶內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間面積,按房屋的內墻面水平面積計算。
5、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米以上計算。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暗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
6、房屋所在層次是指本權屬單元的房屋在該幢樓房中的第幾層。地下層次以負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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