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涉及家庭共有財產
一、離婚經濟糾紛,如何確定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經濟糾紛中,夫妻共同財產可以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進行確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獲得的工資、獎金、津貼,創辦企業所獲得的經營收益、出版文章、發明專利等獲得的知識產權收益、購買股票、基金等投資所獲得的收益等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二、沒有共同財產,沒有子女的,該如何離婚
一般來說離婚有以下兩種方式可以選擇(一)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對離婚達成共識,并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采用這種方式。采用協議離婚,只要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有關證件和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若查明情況屬實,并已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場就會發放離婚證。協議離婚的過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于離婚涉及的問題較多,所以一般很難達成一致意見。
(二)訴訟離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于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則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過一年的法院起訴。訴訟離婚的時間要比協議離婚長得多,一審一般審理期間為3至6個月,二審一般為3個月。
三、夫妻共有財產糾紛如何解決有財產糾紛如何離婚
有財產糾紛的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協議離婚要求雙方就自愿離婚、子女的撫養以及財產和債務的分割達成一致,共同到給自己頒發結婚證的部門辦理離婚手續。訴訟離婚的,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合意時,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并對財產糾紛作出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四、您好,我想問一下合同糾紛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1、買賣合同糾紛如果是夫妻共同簽訂的,或者只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都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
夫妻在離婚時,因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未作處理,或者在離婚后產生的因原財產處理、子女撫養所負的債務,形成離婚后的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為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和共同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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