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怎么算
一、離婚房產分割,離婚時房產上稅怎么算
關于離婚房產分割怎么算,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二、婚前一方首付購房,離婚房產增值部分如何去計算的,怎么規定
1.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如果一方在婚后用個人財產還貸的,房屋增值部分屬于登記方個人財產。如果是雙方婚后一起還貸的,以共同的還貸額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計算分割增值財產。
2.如果一方婚前首付,在婚后于房產證上加上對方的名字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房產的增值部分也是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六條
三、老公婚前的房產,無貸款,但是房產證上加了女方名字,離婚能否分割房產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一方將婚前房產加了配偶的名字,如果加名的原因,實際是對另一方的贈予,那么房屋一旦辦理完增名手續,房產就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予分割。
四、婚前貸款買房子,男方出首付,房產證上寫雙方名字,如果以后離婚了房子怎么分
1、婚后房產證寫的倆人的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3、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4、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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