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請律師
一、辦離婚證不去民政局,委托律師辦能辦嗎
不能。根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必須共同到夫妻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故當事人雙方協議離婚的,需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和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等材料,親自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不能夠委托律師代為辦理離婚手續及領取離婚證。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二、走法律程序辦離婚,需要請律師嗎
1、離婚官司是否請律師由當事人自己確定,法律并無規定起訴離婚必須委托律師辦理。通常情形下,如果當事人對訴訟由一定的了解,是不需要委托律師辦理的,也有自 己進行訴訟,如果對訴訟一無所知, 或者存在較大的爭議,建議委托律師辦理。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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