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勞動合同中止后果有什么? 北京市勞動合同是包括什么
一、勞動合同中止的后果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中止可以分為協商中止和單方中止。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二、工傷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北京市有什么特別的規定嗎
工傷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用人單位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依照《工傷保險條例》、《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風險提示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三、北京市勞動合同包含哪些?
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必須包括下列1、勞動者的工作;
2、用人單位應支付的工作報酬;
3、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勞動者應遵循的紀律;
6、勞動合同的終止期限;
7、雙方的法律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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