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撤銷和撤回的區別? 為什么承諾不能撤銷
一、承諾撤銷和撤回的區別
二者的區別僅在于時間的不同,承諾撤銷如果是在合同生效期間,就代表要撤銷這個成立的合同,就構成違約了,而且根據不同的規定,會對承諾方采取處罰。而承諾的撤回是在何用送達對方之前,可以對自己的承諾撤回處理,阻止承諾的發生。
二、承諾為什么不能撤銷?
法律分析
承諾由于下列因素不可以撤銷要約和承諾是簽訂合同要經過的兩個步驟,要約是指要約人發出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在規定的時間內,以通知的形式作出接受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發生法律效力時,合同就成立了,應當事由合同撤銷,而不是承諾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條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條
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條
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條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住所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三、承諾不能撤銷的原因
承諾不能撤銷的原因是承諾到達要約人時合同成立,撤銷承諾相當于撤銷合同,而合同撤銷需要符合法定撤銷條件,故承諾的撤銷與之相悖,但是承諾可以撤回,撤回附時間條件的,在承諾沒有到達要約人之前可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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