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如果你的雇主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該怎么辦?
一、用人單位不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注意搜集并保存雙方成立勞動關系的有關證據,比如1、用人單位招聘時要求勞動者填寫的“報名表”、“登記表”等招用記錄。
2、用人單位收取勞動者押金或扣押勞動者工資而出具的“押金條”、“扣押條”等各種票據。
3、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門卡”等各種工作證件。
4、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的“工資卡”或其他工資支付憑證。
5、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放的“工作服”、“飯卡”等與用人單位有關的東西。
6、職工的工資表、考勤記錄、值班表、任命書、解除合同通知書、辭退通知書等各種加蓋有用人單位公章的文件。
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訂立合同,合同效力如何,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除相對人對此情形明確知道外,合同有效。如相對人明確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則書可撤銷的合同。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條,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零四條
三、非法人單位能簽訂合同嗎,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非法人單位是可以簽訂合同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都是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條
本編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條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四、員工可以和分公司簽勞動合同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1.分公司依法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的,具有用工權,可以作為“用人單位”,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2.分公司沒有依法登記,且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不具有用工權,不能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此時需要有總公司的授權,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是總公司,而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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