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財產的定義和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上面就是無證駕駛醉駕怎么判刑的答案。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二、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認定
二、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分割的處理方法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法律規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二)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雙方或一方通過其知識產權獲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夫妻對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這里的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第二層含義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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