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已公證,離婚時是否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般來說,婚前財產是不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過程中進行分割的,公證本身就具有很強的法律效力,經過公證的婚前財產就相當于有了雙重保護,更不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分割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二、結婚前沒有公證財產離婚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財產沒有公證不算共同財產。如果婚前財產沒有公證離婚的,仍然是屬于一方個人所有,不會參與到離婚分割,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三、婚前財產公證婚后加妻子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結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的,如果合資購買的一般認為是女方個人財產,但如果男方有證據證明出資的,可認定為共同財產,如果是按揭購買的,婚后共同還款的,除去首付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四、婚前共同財產是否為共同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關于結婚后財產是共同財產嗎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1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五、婚前公司離婚是共同財產嗎
對于失業保險金怎么算的回答如下1、雖然《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但是這個只是框架性的,各地尚需據此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自身的操作細節,各地的操作細節不一樣只能說你是滿三年不滿四年的繳費時長,至于說具體能領多長時間的失業金,需要對應當地政策判斷。建議在上班時間撥打12333電話咨詢或者登錄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當地具體政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各省的失業金給付標準等也是有出入的,甚至差別很大2、申領失業金是有條件限制的,須符合領取條件方可,尤其注意第二款的要求《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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