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和加班工資的定義、計算方法和計算方法
一、加班是什么意思?加班工資的定義是什么?
你好,加班的定義是這樣的加班,系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目前,我國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企業單位,要求員工在正常休息時間加班的,應嚴格參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三倍或以上工資補償。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在占用職工法定假期或者雙休日正常上班的,應參照《公務員法》嚴格執行額外調休。
二、加班費是什么?什么是加班費?
肯定是不行的;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計算加班費應該按勞動者實際拿到的全部工資作為依據計算。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1]《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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