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屬于男方個人財產,現在離婚,財產可以分配嗎?
一、婚姻法中離婚財產分配的規定
男方婚前財產屬于男方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一般情況下不可以進行分割。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僅能針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一方的婚前財產是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可以不需要進行分割。
但在兩種情況下,男方的婚前財產可以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一種情況是男方通過贈與的方式將婚前財產贈與給女方;
二、是男女雙方通過夫妻財產約定的方式將男方的婚前財產約定為夫妻共同共有。如果男方的婚前財產已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
二、婚前女方財產離婚了男方會分割女方的婚前財產嗎
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 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復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三、婚姻法中的婚前財產歸屬問題
如果雙方婚前無約定那么夫妻婚前財產是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也是不會進行分割的。離婚時會對雙方的財產進行分割的部分是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比如夫妻在結婚之后雙方的共同工資收入或者是其他的財產性收入。但如果是個人財產,是不會進行分割。
四、無結婚證離婚時財產怎么分,無登記證離婚如何分
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里需要明確的是按共有財產處理的僅為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資配置的財產,也就是同居期間一方的個人財產仍歸一方所有,無法分清權屬的一般認定為共同財產。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應根據對共同財產的貢獻大小,出資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妥善處理。
五、夫妻離婚,婚前財產能分割嗎
不可以要求分割,但是對方可以選擇在贈與。
雖然說婚前的財產,離婚后對方是不可以主動要求分割的。但是婚前財產離婚時是可以給對方的。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六、婚前財產可以分割嗎,離婚男方要分割財產嗎
你好,有關你所咨詢的婚前財產離婚分割嗎的問題,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遵循共同財產的處理原則。
3、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 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復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