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貸款,人死了還要還嗎 人死了貸款還要還嗎
一、欠了貸款,人死了還要還嗎抵押貸款
1、貸款人死亡后,如果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配偶有承擔還款的責任,如果是個人債務的,由死者的財產清償債務。
2、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二、借款網貸和信用卡,但貸款人死亡后,需要家人還嗎?
借款人死亡后,貸款不是必須由家屬償還,要分情況1、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借錢,并不是說是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雙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人是夫妻雙方。
2、如果夫妻一方的債務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產生的,那另一方就要承擔起償還責任。
三、借款人死后貸款是否還要還?
一、借貸人死亡,仍需要還款。貸款人可以請求其繼承人還款。借貸人的繼承人需要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而對于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四、貸款人去世后,擔保人可以由銀行或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1、如果借款人不還款,在擔保責任期限內的,擔保人就有義務償還,擔保人代為償還了借款后,有權起訴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償。
2、一般情況下,擔保人的擔保應當屬于一般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人對被擔保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借款人和保證人都有義務償還借款,出借人有權選擇向借款人或者擔保人主張權利,借款人或擔保人均有義務償還借款。所以在借款人不還錢的情況下,擔保人有償還義務。
3、當然,畢竟是借款人的債務,最終的責任人是借款人,擔保人在履行了擔保責任,償還了借款后,有權利向借款人追償。
4、請注意,擔保人的保證責任是有期限的,根據《擔保法》第25和26條的規定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未約定擔保期限的,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期限為主債務到期后的六個月。如果當事人約定了擔保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主債務到期后的兩年。所以請擔保人考察是否已經超過了擔保責任期限,如果超期,有權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引用法規
[1]《擔保法》 第25和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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