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轉移財產如何操作?
一、我妻子離婚前背著我轉移財產,離婚轉移財產少分可以嗎
1、可以。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二、怎樣預防配偶轉移離婚前財產,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預防配偶轉移離婚前財產,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保全是在當事人尚未起訴前就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這一般適用于情況緊急的情形。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請人必須在三十天內起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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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三、離婚前怎么合法轉移財產,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離婚前是不存在合法轉移財產的。在離婚期間是不能夠隨意的轉移財產的,否則的話將會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惡意轉移來進行一定的處理,畢竟這將會損害到對方的合法權益,對方有權搜集證據,然后提交給法院。
四、離婚之前對方轉移財產的,應該如何處理
1、離婚期間,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惡意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五、前段時間因為離婚要分割財產,離婚前把工資取出算轉移財產嗎
離婚期間轉移財產屬于違法行為。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六、沒離婚前把車過戶給別人,算轉移財產嗎
1、離婚前把車過戶了是否還要分財產,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2、主要看轉移的車輛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那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將車輛過戶至其他人名下,該方的行為屬于轉移財產的行為,分割財產時該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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