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區離婚財產咨詢的問題是什么?
一、沒有辦結婚證離婚時財產怎么分配,沒有領結婚證怎么分
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這里需要明確的是按共有財產處理的僅為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資配置的財產,也就是同居期間一方的個人財產仍歸一方所有,無法分清權屬的一般認定為共同財產。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應根據對共同財產的貢獻大小,出資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妥善處理。
二、二婚離婚財產如何分配沒有領證怎么辦的
1、按同居關系處理,可主張分割同居期間的財產。購房合同和簽字的人是誰,出資狀況如何,產權證上名字是哪一方。根據此才能確定是否有權,即出示出資證明要求分割房產。
2、在同居關系結束時,對同居雙方的共同財產,有協議的,直接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并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來分割,具體而言就是按雙方的出資額來分割。當然個人財產就歸個人自己所有,與另一方沒有關系。怎么分割需要根據具體的財產情況確定。
3、房屋,房產歸屬持有房產證一方。財產,財產及物品的持有歸屬權一方。協商不成,準備好證據材料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4、“共同所得”。構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備二個條件一是雙方共同生活,這是形成共有關系的基礎;二是雙方共同勞動、經營或管理,這是產生共有關系的前提條件。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才能構成共同所得,否則應視為個人所得。
5、如是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房產,不管雙方的出資多少,雙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雙方終止同居關系時原則上應均等分割。
6、《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條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條
三、普陀區離婚協議書丟失怎么補辦,離婚協議書補辦流程
你好,在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所以怎么補辦離婚協議書,請不要著急。離婚協議書丟失是可以補辦的,您只要拿著您的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你們的檔案調出來之后,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了。另外如果您丟的只是一份離婚協議書,是不會影響您的再婚登記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辦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丟失的是離婚證,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請補辦一本離婚證,再辦理再婚手續。還要補充一點的是,如果您丟失的是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是調解書,您需要去法院復印一份原件,加蓋公章后,才能夠進行再婚登記。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四、如果婚姻中有一方出軌財產怎么分割,出軌方凈身出戶嗎
婚姻中有一方出軌的離婚時財產還是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判決如何分割。
出軌一方不會凈身出戶,我國法律并沒有凈身出戶的規定,除非出軌一方自愿放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否則不能要求任何一方凈身出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五、松江區離婚訴訟手續,需要準備什么
1、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法律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的意愿;
3、離婚雙方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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