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后財產分割嗎,訴訟費是多少?
一、起訴離婚后財產分割嗎?訴訟費是多少?起訴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起訴離婚后財產是會根據事實情況以及當事人的要求進行分割的。訴訟費是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二、離婚訴訟費怎么收,分割財產的訴訟費是多少離婚訴訟手續費
你好,對于離婚財產分割訴訟費怎么收具體標準如下,離婚訴訟費從07年4月開始,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用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具體數額存在地區差別,由受理法院在此幅度內確定。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三、離婚分割財產訴訟費交多少,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關于離婚訴訟中關于財產分割的訴訟費,由原告先預交,雙方共同承擔。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征收的費用,根據我國《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辦法》的規定,依照“原告先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訴訟費由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預交訴訟費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內繳納,被告提出反訴的則由被告按照前述標準預交。待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后由敗訴者承擔,如果判決后雙方都有責任則按照雙方責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擔繳費。
而離婚訴訟費的收費標準也有相關法律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民事訴訟收費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離婚案件受理費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的部分按1%的比例交納。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據上述規定交納離婚起訴費。如果訴訟費繳納后原告又撤訴的,人民法院只退回訴訟費的50%。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
《民事訴訟收費辦法(試行)》第五條
上訴案件受理費與第一審的標準相同,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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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收費辦法(試行)》 第五條
[1]《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1]《民事訴訟收費辦法(試行)》 第五條
四、離婚分割財產訴訟費是多少?費用由誰承擔?
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五、離婚訴訟費用是多少錢,離婚起訴費是多少錢.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征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 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 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關于起訴離婚訴訟費是多少錢的相關規定由上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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