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公司不賠償,該怎么辦?
一、工傷賠償不給怎么辦,公司一直不給,
首先,要搜集在此公司工作的證據,例如勞動合同、工號牌、工裝等。其次,需提供自己因公負傷的證據,例如工友證言或是病例材料。憑借這些材料可以到勞動部門工傷科要求進行工傷認定,過后再進行工傷級別認定。最后通過勞動仲裁,要求享受工傷待遇補償。相關法條《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第2款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即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所發生的工傷,用人單位是直接的賠償責任人。《社會保險法》第41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根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6條第2款之規定,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即當勞動者發生工傷遇到“無人管”時,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62條
[1]《社會保險法》 第41條
[1]《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 第6條
二、工傷公司不賠償怎么辦,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如果職工或者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否認是工傷的,用人單位需承擔證明責任。如用人單位沒有有力證明的,應當承認是工傷。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其它相應支出。當事人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溫馨提示】當前回復為大多數情況的參考答案,若未能解決您的法律問題, 建議直接咨詢律師,
5分鐘快速響應,問題解決率更高。
三、工傷出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怎么辦,我
對于工傷出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怎么辦,我這個問題,解答如下投保容易索賠難,這是目前我國車輛保險業中的現狀。造成這種現象的產生,一方面是由于保險公司與車主之間的利益點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不少車主對車輛索賠缺乏必要的常識,所以引起索賠時的困難。引起這種困難,既可能是投保對保險條款的了解不全面,也可能是在事故發生后處理方式不當造成的。投保時不認真考慮只是留下了隱患,而事故發生后處理不當而造成保險公司拒賠則真的是損失慘重。賠償的額度、指定維修廠家的修理質量、車輛丟失后的賠償金額,賠償的期限,不同的保險公司會有不同的標準和工作流程,熟悉這些,既可以為您選擇投保的公司作參考,也可以使您在出險后做到心中有數。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索賠,應首先弄清保險索賠的條件。事故車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1、屬于投保車輛的損失;
2、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3、不屬于除外責任;
4、屬于必要的合理費用。保險事故發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外,還應按《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規定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派人報案,則應如實陳述事故發生經過,并提供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按要求填寫出險通知書;如來不及派人報案,可先電話報案,待事故處理后,再向保險公司補述事發經過,并填寫出險通知書。按照保險條款規定,保險車輛因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而受損時,或致第三者財產損壞,應當堅持“修復為主”原則,但在修復前須經保險公司定損檢驗,確定修理項目、方式、費用。送修理廠修復后,保存好修理發票。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險公司索賠。第三者責任事故賠償后,保險公司不再承擔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增加的賠償費用。保險車輛、第三者的財產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由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協商一致,并作價歸還被保險人,同時在賠款中扣減。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于保險金額全數時,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車輛在保險期間內,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費用支出,只要每次賠償未達到保險金額,其保險責任依然有效。被保險人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3個月內不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或自保險公司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賠款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視為自動放棄權益。事故發生后,切記要及時報案,不能私下了結,否則保險公司不會承認這種私下了結的行為。
四、單位工傷賠償,公司不賠怎么辦
對于單位工傷賠償,公司不賠怎么辦這個問題,解答如下關于工傷賠償單位不賠怎么辦的最佳答案1、 建議勞動者催促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3、認定下來后,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工傷認定后,治療終結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然后根據鑒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
5、如果錯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6、如果在認定為工傷后,單位不愿意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五、發生工傷公司不賠償怎么辦,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發生工傷公司不賠償的,可以按如下步驟維權
1、先申請工傷認定;
2、等工傷認定決定;
3、單位不承認工傷時,用人單位需承擔舉證證明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沒有有力證明的,應當承認工傷;
4、能協商就雙方協商;
5、協商不成申請仲裁;
6、向法院進行起訴。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六、工傷認定后公司不賠償怎么辦?
1、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2、認定了勞動關系后再申請認定為工傷,包括認定后可能發生的訴訟
3、做勞動技能鑒定評定傷殘等級
4、根據鑒定結果主張工傷賠償,提請仲裁,賠償請求又存在著是否一次性解決即終止用工與否兩種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張。
七、工傷認定了但是公司不賠償怎么辦?
當事人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第2款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即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所發生的工傷,用人單位是直接的賠償責任人,但這并不意味著在用人單位拒絕賠償或無法賠償的情況下,勞動者便索賠無門。因為《社會保險法》第41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根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6條第2款之規定,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即當勞動者發生工傷遇到“無人管”時,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后員工怎么做建議按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鑒定等級后才能最終確定。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人社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工傷維權程序比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師代理。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62條
[1]《社會保險法》 第41條
[1]《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 第6條
八、工傷事故公司不賠償怎樣辦?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可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被認定為工傷的,用人單位即需承擔工傷賠償責任。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