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補償是什么意思?
一、農村土地承包期三十年青苗補償標準
1、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2、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每個地方的土地補償價格都不一樣,按照規定,土地的補償價格需要進行公示,如果您不清楚本地區的補償價格,可以到拆遷辦查看或者上本縣國土資源局進行查詢。
二、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卻沒有補償,合理嗎?
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卻沒有補償的話是不合理的,征收土地過程中,在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后,政府要在一個月內支付補償款。如果土地種植青苗作物,必須給予補償,這筆錢應直接給村民。計算青苗費參考農作物的經濟價值,由政府部門評估。
三、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如何收取?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違章建筑物和開始協商征地后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四、在農村征地補償只有青苗費嗎?有沒有規定?
在農村征收土地時不是只補償清苗費,征收農村土地的補償款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建筑物補償費,比如征收宅基地的話,如果宅基地上有自建房,對房屋拆遷也要支付相關的補償費用。不過,農村的征地補償政策并不是國家法律制度統一規定的。
五、農村拆遷的青苗補償標準是什么?農村拆遷青苗的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對于農村拆遷的青苗補償標準是什么?這個問題,解答如下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農村土地補償標準如下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2.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3.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4.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5.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6.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7.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8.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47條
六、青苗補償費是什么,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青苗補償費是指被征用的土地上有正在生長的農作物,應給予被征者農作物補償的費用。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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