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可以沒有律師證嗎 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一、法律顧問可以沒有律師證嗎
可以。法律顧問需要具備的條件
1、應該具備基本的法律知識,
2、有相應的法律素養。解答法律咨詢、為合法經營提供建議。
3、需要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然后需要經企業聘用,才能擔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九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九條
二、上訴不用律師可以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上訴可以不用律師,當事人上訴是否要請律師由自己決定,不具有強制性。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果是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則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需要遞交上訴狀,上訴狀具體應當包括以下
1、當事人的姓名;
2、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3、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
4、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七十二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三、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一、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嗎?《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依據刑事訴訟的現有規定,可見律師在偵查階段雖然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但要受制于偵查機關的批準。偵查機關是否批準,何時批準,批準會見的時間,會見的次數,會見的,均取決于偵查機關。律師完全處于被動局面。由于偵查工作具有時限性,封閉性,保密性等特點,偵查機關一般情況下,并不希望律師及早接觸犯罪嫌疑人,安排律師會見,往往在案件突破之后。因此,在相當范圍的地區,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要求能夠得到及時批準的屬個別,不能及時批準會見的為普遍;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不受時間限制的屬個別,限制時間的為普遍;同意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兩次以上屬個別,只允許律師會見一次的為普遍。由于律師不能完全自主地會見犯罪嫌疑人,律師在偵查階段的工作往往成為擺設,不能充分發揮維護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作用。偵查階段的會見難是律師界的普遍吶喊,也是一些律師在案件的偵查階段不愿意承接當事人委托的主要因素。針對這一狀態,修訂后的律師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這一規定賦予了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犯罪嫌疑人的主動權。律師在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之日,即可會見,不需偵查機關批準,不受會見時間、次數的限制。律師在偵查階段履行職責受制于偵查機關的局面將會得到根本扭轉。二、律師行為規范根據《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另外,律師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否則不能獲得律師執業證。三、律師業務范圍中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了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和范圍
(一)擔任法律顧問;
(二)擔任訴訟代理人;
(三)擔任刑事辯護人;
(四)擔任非訴訟代理,參與調解和仲裁;
(五)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等,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在刑事案件的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不僅在偵查階段,還可以在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根據案件的需要,律師都可以安排與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見面。
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嗎?延伸法律知識
一、刑事拘留家屬怎么探視?刑事拘留期間,家屬無法探視。只能由犯罪嫌疑人委托的或為其指派的律師與其進行會見,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二、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會被判刑嗎?刑事拘留后,不一定會判刑。刑事拘留是一種刑事偵查強制措施,在偵查過程中或者偵查結束后都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如果偵查部門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決定撤銷案件。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后,公訴部門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經過審判,法庭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宣告無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責任。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并且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拘留期間家人不可以探望,嫌疑人被拘留之后不一定會判刑,要看是否符合犯罪的構成要件,公安機構會將案件的所有材料移交給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審查之后,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會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超過兩次依然不符合條件,需要做不起訴處理。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2]《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1]《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1]《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
四、不是律師可以做法律顧問嗎
法律顧問應當具備的條件1、應該具備基本的法律知識,
2、有相應的法律素養。解答法律咨詢、為合法經營提供建議。
3、需要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然后需要經企業聘用,才能擔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九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