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套房子,貸款買的,還貸款沒還,如果離婚該怎么分?
一、有套房子并且還貸,如果離婚該怎么分?
1、由于現在房屋價格普遍較高,導致很多人都貸款買房。又因為近兩年房產價格持續走高,這也造成了離婚時雙方無法就房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進而增加了離婚糾紛的產生。
2、對于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購買房屋,婚后還貸的,首先看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登記在雙方名下,則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登記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則首先由二人對房產歸屬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法院首先考慮將房產判給首付款支付人。對于還款及增值部分,由獲得房產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至于具體如何補償,每個案件情況都是不同的,要根據首付款支付比例、婚姻關系存續時間長短、還款數額、還款中本金所占比例等綜合確定。
二、離婚時,房子有貸款,房貸沒還完,如何分割房產?
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房,應當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直接進行分割處理,而對所欠銀行的貸款,可以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依法進行處理。這種情況有兩種處理辦法1、提前清償所欠銀行的貸款,這樣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處理婚姻問題的同時一并處理房屋的分割問題;
2、在雙方離婚后,由雙方或一方繼續償還貸款,待貸款還清并涂銷抵押登記后,雙方通過協商或訴至人民法院分割處理。
三、夫妻貸款買的房子,離婚貸款沒有還清房子如何分?
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取得房屋產權,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
四、夫妻貸款買的房子貸款沒有還清,離婚房子該如何分
夫妻貸款買的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房子的分配是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取得房屋產權,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五、貸款買房子沒有還清,離婚分財產房屋貸款怎么辦。
1、對于尚未付清全部房價款的按揭房屋,在離婚訴訟中能否進行財產分割,理論上存在兩種針鋒相對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當事人在付清全部房價款之前,對按揭房屋還未取得所有權,既然沒有所有權,就不宜對按揭房屋的權屬進行分割,可以先判歸某一方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處理分析民事審判實務問答》的相關意見就持這種觀點。另一種觀點認為當事人只要進行了房屋權屬登記,就已經從開發商那里取得了所有權,陸續償還的只是欠銀行的貸款本息,而不是房價款,既然取得所有權,理當可以分割。
六、貸款買房子沒有還清,離婚分財產房屋貸款怎么辦
離婚時房子有貸款未還清這樣分割1.登記在雙方名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婚前購買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婚后由雙方共同還款的,由產權方所有,產權人應當對另一方進行適當的補償。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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