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咨詢
一、我想咨詢一下交通事故責任如何確定,如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交通違章行為在事故發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據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來判定的,而路權原則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的根本原則。
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指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加以認定的行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如下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
2、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3、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
三、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分,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認定,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指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加以認定的行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如下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
2、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3、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
四、我想咨詢一下連環出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1、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五、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分配,交通事故責任訴請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大小,依據以下原則1、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負交通事故責任,沒有違法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2、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事實。損害他人的健康的客觀存在是構成侵權損害民事責任的前提。如果沒有造成損害,或者某種行為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并沒有成為客觀事實,就談上交通事故責任。
3、交通事故當事人主觀上有過失。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是因交通事故當事人心理上存在著過失,即當事人對發生交通事故應預見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知道違法行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卻輕信能夠避免。如果當事人存在著故意造成的不屬于交通事故的范疇。
4、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所謂因果關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觀存在著一種內在的必然聯系。如果違法行為與這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那么行為人就要承擔相應責任。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的因果關系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一個重要條件。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六、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問題,交通事故如何認定,如何進行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指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加以認定的行為。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公安機關得到報告會迅速到達交通事故現場,依法進行勘查、取證,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在規定時間內(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必須作出責任認定。如果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依法作出決定并及時下達《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是事故責任的最終認定,其僅僅是法院確定責任的重要證據之一。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責任錯誤比較普遍,但是當事人對事故認定書不能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推翻事故認定書,僅僅可以向上一級交管部門提請復核,而復核結果往往都是維持下級交管部門的認定,對復核結果也沒有其他途徑救濟。法院在認定事故雙方當事人責任大小時,事故認定書是重要證據,如果當事人沒有證據或者理由推翻事故認定書的,法院應當以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大小確定雙方的責任。但是,如果有理由或者證據推翻事故認定的,應當以實際責任大小判決,而不以事故認定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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