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一、我想問一下,關于勞動合同的種類有哪些勞動合同的種類
1、按勞動者是否在編分為正式工和臨時工勞動合同。
2、按招工對象不同分為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勞動合同和農民合同制工人勞動合同。
3、按用人方式分為錄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調合同。
4、按勞動者一方人數不同分為個體和集體勞動合同。
5、按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的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勞動合同。
6、按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分為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個體經營單位等勞
7、按勞動者是否在編分為正式工和臨時工勞動合同。
8、按招工對象不同分為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勞動合同和農民合同制工人勞動合同。
9、按用人方式分為錄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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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按勞動者一方人數不同分為;個體和集體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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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的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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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分為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個體經營單位等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的種類有哪些,如何分類
勞動合同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有不同的分類。1、按照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勞動合同可分為三種<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協議。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的勞動法律關系即行終止。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續訂合同,延長期限。<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閱的,沒有期限規定的勞動協議。勞動者在參加工作后,長期在一個企業等用人單位內從事生產或工作,不得無故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得無故辭退。這種合同一般適用于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的工作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以勞動者所擔負的工作任務來確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存續期間建立的是勞動法律關系,勞動者要加入勞動單位集體,遵守勞動單位內部規則,享受某種勞動保險待遇。以上是關于勞動合同的分類有哪些的詳細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三、勞動合同工種有哪些分類
(一)從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來分,有固定期限用工、無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用工3種方式。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有合同的終止時間。
2、無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有合同無確定的終止時間。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用工,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的期限。
(二)從聘用勞動者的身份來分,有固定用工、臨時用工、非全日制用工3種方式。
1、固定用工,稱為固定工,用工手續完備,簽訂勞動合同,享有全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待遇。
2、臨時用工,稱為臨時工,有的單位叫外聘工,用工手續不完備,一般不簽勞動合同,規范點的簽訂勞務合同。工資福利待遇與固定工相差一大截,同工不同酬,沒有社會保險。此種情況雖然違法,卻大量存在。
3、非全日制用工,稱為小時工,在用人單位從事非全日制工作,即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或者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工資按小時計發,一般不簽勞動合同,沒有社會保險。
四、特殊工種有哪些分類
特殊工種分類1、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筑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制冷作業。含制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把勾)工;
14.采掘(剝)作業。含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巖機司機,鑿巖機司機;
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17.經國家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五、勞動合同的類型有哪些,勞動合同法的種類
勞動合同的類型有三種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如三年或者五年。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長期合同,如果不發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事由,用人單位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方解除,要承擔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六、勞動者有哪些分類
一、腦力勞動者腦力勞動者是指以腦力勞動為主的人們,如理論工作者、作家、教師、律師、編輯人員等。他們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其必須經常性的使用腦力去分析、思維和記憶。腦力勞動者的工作特征是思維勞動大于體力勞動。這種職業表面看來十分清閑,只能勞動者本身深知其艱苦。
二、體力勞動者體力勞動者指從事以消耗體力為主的勞動的人員。他們一般不擔任管理工作,主要分布在農業、工業、建筑等以體力勞動付出為主的行業。目前我國的體力勞動者主要包括商業、服務業的基層工作人員;直接從事農、林、牧、副、漁業的勞動者;工業、建筑、交通運輸、郵電等部門的生產工人等。第三產業中的服務工作也是勞動,是人以自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制人與人文物質之間的物質變換過程。因此,從事服務工作的勞動者也歸類為體力勞動者。
三、口力勞動者這是一個社會與時俱進的新分工。所謂口力勞動者首先離不開腦力勞動,正如腦力勞動者也離不開體力一樣。但口力勞動者又區別于一般意義上的腦力勞動者,因為前者更著重于口才水平即口頭表達能力的日常訓練與臨場發揮,其勞動成果更多表現在鼓動、說服和引導效果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