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結婚年齡是幾歲?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法定結婚年齡是幾歲,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法定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權,法律亦賦予每一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基于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除應當符合雙方自愿的條件外,還應當達到一定的年齡。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在法律上規定最低結婚年齡能夠保障男女雙方生理和心理上足夠成熟,身體的充分發育使得男女雙方能夠履行夫妻義務,提高生育質量;心智的成熟使婚姻當事人能夠獨立決定婚姻大事,承擔起婚姻家庭的責任,履行好撫養子女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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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二、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大多數國家的合法結婚年齡大多在18歲或16歲。根據香港法例,男女雙方在香港締結婚姻需經以下程序1、婚姻締結其中一方須直接或透過婚姻監禮人向婚姻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2、登記官須在其辦事處展示通知書的第部分,直至發出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或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屆滿為止。
3、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記官可在通知書遞交后最少15天,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讓你們在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
4、婚禮須在婚姻登記處由登記官主持,或在特許的禮拜場所由合資格的神職人員主持,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禮須于遞交通知書后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后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三、法定年齡結婚是多少歲,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男性法定婚齡是22歲,女性法定婚齡是20歲。未達法定婚齡,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的,應不予登記;若未達法定婚齡取得了婚姻登記的,為無效婚姻,當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確認該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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