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和定金在法律上有什么區(qū)別?定金怎么約定才有效,定金和預付款有哪些區(qū)別
一、定金怎么約定才有效?定金不等于預付款。
一、定金怎么約定才有效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訂立時或債務履行前,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一方當事人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者其他替代物。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二、定金和預付款有哪些區(qū)別
1、定金又具有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預付款則不具有此功能。
2、定金是一種擔保手段,給付定金在于擔保債務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債務的行為,因而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而預付款只是一種支付手段,預付款的交付只是一種履行債務的行為,不具有擔保的作用。
3、給付定金一方違約時,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一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這就使定金起著制裁違約方并補償受害方所受損失的作用,定金相當于預先交付的違約金;而對于預付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都不存在上述罰則,要么返還,要么折抵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
二、預付款和定金的區(qū)別,如何區(qū)別違約金與定金,預付款與定金的區(qū)別,如何區(qū)別預付款違約金
一、如何區(qū)分預付款和定金
(一)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是一種從合同,而約定預付款的合同為諾成式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
(二)定金的主要在于擔保主合同的履行。而預付款的給付構成債務的部分履行。
(三)當主合同履行遲延或履行不能時,屬于定金給付方違約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當定金收受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此時,定金發(fā)揮著制裁違約方、補償守約方的雙重功能,在支付預付款的情況中,無論是給付方違約或者收受方違約導致解除合同的,收到預付款的一方均應將預付款退回。
二、如何區(qū)分違約金與定金
違約金與定金的主要區(qū)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違約金則是對違約的一種補償手段,主要是彌補或補償因違約行為而給合同債權人所造成的損失;而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目的是為了確保合同債務的履行與合同債權的實現。
(二)違約金不具有證明合同存在和先行給付的性質,而定金則具有證明合同存在和先行給付的性質作用。
(三)違約金則是在發(fā)生違約行為后交付的,而定金是在履行合同前交付的。
(四)違約金則不具有懲罰性定金既是履行合同的擔保形式,也是對不履行合同的制裁方式,定金具有懲罰性。
(五)違約金則具有補償性,而定金不具有補償性。
另外,在合同中不能將定金寫成預付款、押金、違約金、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而不約定定金性質的,否則起不到定金的效力。實踐中還出現這樣的情況,在交納定金時,沒有書面協議,而在開具的收據上卻標明“訂金”、“押金”、“保證金”等。
三、定金責任的適用與預付款的區(qū)別
正常購房者對于“定金”、“訂金”、“預付款”這些字眼一點都不陌生。作為擔保方式的一種,定金起到擔保主合同的作用;作為違約責任的一種,當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時,應承擔定金,那么定金責任的適用是怎樣的,與預付款的區(qū)別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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