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追債找不到欠債人,能否申請臨控?
一、司法追債找不到欠債人能申請臨控嗎
不一定能申請臨時管控措施。1、臨控措施就是指對被執行采取臨時的控制措施,可以是限制人身自由,也可以是控制動產的移動等等。
2、臨時管控這種措施針對被執行人實行臨控措施對動態管理被執行人行蹤和財產線索具有重大意義,但在司法實踐中,采取臨控措施是挺復雜的事情申請執行人要想得到法院對被執行人采取措施的批準也挺難的,但盡量努力溝通還是可以的。行動建議
1、通常人民法院要向公安機關提交一份協查函,將協助查控函、拘留決定書、協助查控被執行人名單等法律文書,移交給公安機關后,公安機關接受后,就可以將被執行人納入查控預警對象。
2、因為,公安機關的信息系統是全網鋪開的,當被查控對象發生預警后,預警地公安機關(派出所)會及時采取臨時控制措施,然后通知報控地的人民法院及時去將人帶回來。一般要求人民法院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后應在12小時內到相關公安機關辦理人員移交手續,因為考慮到人身自由限制24小時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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