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及試用期其他相關問題解答
一、恩施州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類區片區片范圍除一類、二類區片以外的其他區域。補償標準耕地29520元/畝;菜地32472元/畝;果園32472元/畝;茶園32472元/畝;精養魚池32472元/畝;林地20664元/畝;未利用地14760元/畝。
二、恩施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要怎么辦
關于恩施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在勞動合同實施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用人單位溢用試用期、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現象。以勞動合同法的最新規定為依據,就試用期內所涉及的一些法律問題進行歸納分析,以便于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能夠認識和理解試用期的相關法律政策,更好的適用法律。規范自己的行為,減少不必要的勞動爭議。
三、梅州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該怎么辦
1、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勞動者是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
2、根據法律規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四、試用期公司不給繳納社保怎么辦,規定是什么
公司不給試用期員工繳納社保的,員工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門投訴,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公司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五、鄂州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如果是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依照以下方法進行賠償1.按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但是如果是由于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賠償。
六、單位試用期不繳社保,員工轉正后才繳合法嗎
不合法。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必須給職工繳足“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時,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企業在試用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七、試用期的發生工傷怎么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1.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
2.首先要求單位向當地勞動保障部們申請工傷認定。住院治療所需醫療費用、陪人費、生活費等都由單位支付,
3.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4.再治療完全結束后,做勞動能力傷殘鑒定,并按傷殘鑒定結論提出傷殘賠償。
5.如單位不給于合理賠償,可到勞動部們的勞動仲裁辦起訴維權。
6.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