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軟件著作權侵權的方法及法律依據
一、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是什么,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怎樣處理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竊他人作品的;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以上是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二、"軟件著作權侵權處理指南"
著作權糾紛可以調解,也可以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軟件著作權侵權是指行為人本身并沒有直接實施他人的軟件著作權權能,但卻幫助、誘導或放縱他人實施直接軟件著作權侵權的行為。在軟件著作權侵權中,須以行為人的主觀過錯為構成要件。主觀過錯包括兩種
一是明知。明知主要有兩種方法
第一,侵權人自認明知。
第二,通過“通知和移除”規則推定。任何一個“理性的”的軟件著作權侵權行為人都不會自動承認明知。因此,只能通過“通知和移除”規則推定其明知。
二是應知。應知是指即使權利人沒有發出過軟件著作權侵權的通知,如果被侵權的事實已經像一面鮮亮的紅旗在行為人面前公然飄揚,以至于處于相同地位的理性人不可能意識不到軟件著作權侵權。如果行為人采取“鴕鳥政策”,視而不見,就存在著過失。
三、侵犯著作權如何應對法律規定及應對措施
專業分析1、侵犯了別人的著作權的處理方式為尚不構成犯罪的,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或者由行政部門進行處罰。構成犯罪,且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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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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