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遺失賠償問題:律師責任與收費標準
一、快遞丟了怎么辦,快遞遺失了
一般情況下快遞丟了是收件人向發件網點「就是你們那邊的網點」投訴,發件網點會向寄件網點「發件人那邊的網點」核實,查看一下物流信息,弄清楚是在那個網點丟的,然后丟件網點核實后一般都會把錢賠給你的。不用擔心他們不給你找,一般要是丟了的話他們是有責任的,一旦被快遞公司總部知道,他們這個網點都會被扣錢的。一般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建議你拿到錢也不要別多做糾纏,畢竟大家都不容易。如果他們不賠錢,你就打電話到他們總部投訴去,一定會把錢給你的,到郵局投訴也行,不過郵局一般不管這個。。這是快遞丟了怎么辦的相關
二、律師將被告人物品快遞,結果快遞公司弄丟了,怎么辦
要求快遞公司給予合理解釋并且輔以證據證明,否則最高可以要求賠償實際物品價值并退回郵費。快遞丟失的,首先按照快遞合同(見快遞單背面)的約定進行賠償。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法律關于運輸合同的規定進行賠償,即賠償寄件人貨物的實際價值損失。1.當快遞發生丟失、損毀或者短少,沒有買保價的快遞、信件類的按照本次服務服務費用的2倍補償,包裹類的按照買的商品損失的價值來賠償,但是最多不超過本次服務費用的5倍賠償。如果是其他損失或者是間接損失的,快遞公司不會賠償。
2.對于保價的比平常快遞快的快件,按照保價金額的百分之二來收保價費,當快件被弄丟了,應該按照被報價的金額來賠償。保價的一件快遞最高賠償一萬元。
3.如果是在網上買的東西在快遞運輸過程中被弄丟了,處理就比較簡單了,直接找網上的賣家向其說明情況,賣家就會處理,或者是補發一件。或者是直接退款。如果賣家不處理或者是不滿意處理得方法,進行多次溝通無效的可以直接請網購平臺的官方進行處理。
4..如果是自己寄的快遞,處理起來會有一點復雜,首先要拿住郵東西時的快遞單號還有當時的憑證去當地的快遞點進行索賠處理。如果對快遞點的處理結果不滿意,可以直接打快遞公司的客服電話進行直接投訴。如果對快遞公司的處理不滿意或者是快遞公司沒按照實現商量的辦法來解決,可以直接請求司法介入調查。
三、河北區快遞丟件賠償找律師收費多少
律師一般收費標準是幾千元左右,律師收費標準并沒有在法律上進行統一規定,一般情況下在幾千元左右。以下標準可作參考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
000元-
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8%-
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7%-
9%;
3、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6%-
8%;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5%-
7%;
5、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4%-
6%;
6、
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3%-
5%;
7、
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2%-
4%;
8、
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1%-
3%。
四、河北區快遞丟件賠償找律師打官司收費多少
律師一般收費標準是幾千元左右,律師收費標準并沒有在法律上進行統一規定,一般情況下在幾千元左右。以下標準可作參考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
000元-
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8%-
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7%-
9%;
3、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6%-
8%;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5%-
7%;
5、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4%-
6%;
6、
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3%-
5%;
7、
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2%-
4%;
8、
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1%-
3%。
五、廠方律師拿了一份假合同,廠方律師有責任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要未按法律簽訂勞動合同,均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也就是說,不是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要支付經濟補償。只有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若是勞動者提出要求,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則面臨著以下法律后果
(
1)雙倍工資的懲罰
如果用人單位超過1個月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還面臨一個信用風險,即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原達成口頭協議,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但如果用人單位最終沒有滿足勞動者的一定的需求,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部門舉報,而要求支付兩倍工資,所以企業為了減少經營成本和風險也應簽訂勞動合同。
(
2)認定無固定期限合同關系成立
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超過一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里需要注意的一個概念就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曾經有人將不定期合同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混淆,認為既然是無固定期限,則可以隨時通知終止合同,這是錯誤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在勞動者在達到退休年齡錢可以在用人單位工作的長期合同,因此其也是有期限的,只是不便于統一而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是時間上是不雙方再約定,其他問題也是需要雙方約定的,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用人單位一樣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1]《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3]《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4]《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5]《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6]《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7]《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六、是不是只有看守所里面的律師?其他的律師可以進去解情況嗎
犯罪嫌疑人在審判期間,可以自行聘請律師,或是申請法律援助,由法院指定律師。為其辯護,自己聘請律師,正常支付咨詢費,申請援助的,不用交費,但是,你要符合申請條件,法律援助是給家庭經濟條件困難提供的無償援助,不是為了給想節省律師費的人隨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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